因与医院的医疗纠纷未得到解决,犯罪嫌疑人谢某竟自制爆炸装置,来到医院威胁与医生“同归于尽”。据谢某交代,爆炸装置里放满了尖钉,一旦射出,后果不堪设想。近日,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3岁的谢某是湖南双峰人。2008年8月14日,他因病在某医院普外器官移植科进行了一次手术,但手术效果不理想,手术伤口一度溃烂流浓,术后腰部留下两个小孔并伴有粪水流出,且此后病情反复发作,多次住院未见好转。谢某与医院协商未果后,决定采取过激行动。
2009年9月9日清晨5时许,谢某从双峰坐汽车来到长沙,于上午8时左右来到该医院外科楼普外器官移植科主任办公室。当时办公室里坐满了医生和病人,谢某从随身携带的黑包里拿出一把砍刀大喊一声“无关的人都出去”,见病人及家属走出办公室,谢某挥舞砍刀再次威胁道:“我的问题如果再没有人处理,我带了炸弹,我们今天就一起同归于尽。”在这个紧张时刻,医院的贺主任走进办公室,对谢某进行了耐心劝说,并将其带到了另一间办公室。随后,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谢某的砍刀及可疑爆炸装置进行了收缴。
据谢某交代,黑包里是一个蓄电池,一个装满了炸药的灯泡及半斤一寸长的尖钉,一旦灯泡通电,就会引发爆炸,使尖钉四周散射而伤人。